颖娘显然比明洛想得更有原则,吃好药穿好衣后看向了明洛药箱里的纸笔,表示能否许她写欠条。
明洛正查探着姚二的情况,又小心翼翼地喂着温水,摸着他额头和颈部的温度。
“行吧,你写。”
如果这样能让颖娘心里好受些的话。
也是如此,明洛意识到了对方的出身肯定不是简单的农妇。能读会写,知书达理,这就已经超出了农户女儿的范畴。
“你家不是寻常百姓吧?”
大约和若姚一般,多少有点来头。
“医师于妾和夫君都是救命大恩。妾自然不该有所隐瞒,妾在此地无甚钱财土地,但妾有个同父异母的兄长,妾如今家中遭难,他为娘家长兄,多少会出点钱财。”
和这时代的多数女子般,颖娘并不得父母待见,这主要由于她的生母是个外室。
外室病死后,她便被嫡母接回了府上随意养了几年,备了八抬糊弄的嫁妆许了个城外的小军官。
当时的姚二还未失明,又有一手打铁的本事,属于顾家疼媳妇又能挣钱的好男人范畴。
架不住后来姚二应征随军的高墌城大败,姚二在薛军处做了一年的军隶,日夜劳作,打铁干活。
一次铁水溅出的意外后,姚二便永久失了明。
若非后续唐军大胜,姚五又是个念情分的,在薛军几处军营搜寻了半月有余,这姚二还回不了家。
“犯不着,你不是和娘家关系不好吗?”这样回去,和要饭有何区别?明洛轻声道。
颖娘这点却很坚持:“没道理让医师一人为妾这般没干系的一家在贵人跟前犯难卖脸,姚二是妾夫婿,妾自然要为其争取一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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